力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上海大学)设备运行维护


示范中心按照学校制定的《上海大学仪器设备管理细则》、《上海大学进口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上海大学低值设备和器材管理办法》、《上海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借用及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上海大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暂行管理办法》、《上海大学废旧仪器设备处置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仪器设备的严格管理和使用。

每个实验室有专门的实验技术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

首先,仪器设备的帐、物、卡相符

其次,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资料完整,实验教师上课后对仪器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记录,提醒实验技术人员对有故障仪器及时维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有专人负责,学校每年拨有一定的专项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保证了仪器设备的基本完好率。

示范中心具有较好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并将每台实验教学设备具体落实到个人,以保障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