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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温馨提示

创建时间:  2022/03/16  黄兴   浏览次数:   返回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结果已公布,请通知获资助项目负责人近期注意查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学部的邮件通知,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查阅获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并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现将计划书填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在填写计划书时,请根据项目类别,仔细阅读计划书中第一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同时结合各学部发送的计划书填报通知邮件,认真填写;

2、根据项目批准金额(即直接费用),调整项目资金预算,计划书的经费预算相对于申请预算经费不宜变动过大,变动过大的栏目需详细说明理由,其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

请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对于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还需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比例。

数理科学部要求给出专家咨询费详细的发放标准和人次。

预算说明书请下载系统中计划书模板,不可使用申请书模板,最下方应包括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盖章处,如生成的PDF中无此部分,请重新生成或联系科技处管理员。

注意:2016年后,基金计划书资金预算表中仅体现直接费用情况,间接费用部分待基金委核算完成后会统一告知学院。

3、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等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重点项目、优青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请根据具体计划书填报要求进行填报;

4、项目负责人请于9月6日15:00前在线提交计划书,提交后请关注自己的isis系统,如基金委退回要求修改的,请在9月13日12点前完成修改提交工作,重新上传提交;

5、待计划书状态变为“等待基金委审核”,请项目负责人打印一式两份计划书(双面打印),本人签字后递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请于9月18日16点前递交至科技处,科技处将于9月23日将盖好依托单位章的计划书递交至基金委;

6、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提交的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的版本号一致。

创新管理部联系人:束老师 66135398 shulinglin@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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